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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登蓄电池6-GFM-100(12V100Ah)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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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1707 更新时间:2017年03月13日07:55:07 打印此页 关闭

    双登蓄电池6-GFM-100(12V100Ah)供应商

    (1) 放电电流和放电终止电压

    表2阐述了放电电流和放电终止电压的关系。蓄电池放电不可低於预定之放电终止电压,否则可能产生过放电,多次发生过放电会使电池容量失效,甚至可能无法充电。

    (2) 不同比率下的放电特性

    如图6和图7所示的GP1272和GP12400各自的不同放电率之放电情况,图9显示了放电电流和时间的关系,由此选择VRLA蓄电池的不同规格。关於放电终止电压,可参看表2。

    (3) 温度和放电容量

    图8显示了温度和放电容量之间的关系,如图所示是在20oC(68oF)时充电效应和在不同温度下的放电效应。

    蓄电池不要在-15oC以下或50oC以上使用,以免导致损坏。

      

    充电

    定电压充电方式一般建议方式,在充电过程中阳板之硫酸铅变成二氧化铅,当持续充电一段时间後,以便开始产生氧气并引起电压急速上升。

    定电压充电方式则会因电压之上升而控制其充量。此定电压充电方式有著限定的电流,并预防充电初期电流过大(低电压之电池);

    充电量是放电量之110~120%如此才可以充饱。

    充电电压设定随著温度之上升而下降,随著温度之下降而上升。因此,用同一电压下浮充电流随温度增加而增强,

    在低温时浮充电流会减少。当电池充电环境之温度在5oC(41oF)至35oC(95oF)之间,则不需考虑温度补偿,当温度低於5oC(41oF)

    或高於35oC(95oF)则必须考虑温度补偿。

    温度系数为∶

    (1) 循环使用

    -5mV/oC单局(-2.6mV/oF单局)

    (2) 浮充使用

    -3.3mV/oC单局(-1.7mV/oF单局)

    为防止在低温下充不饱电和在高温下过充电,充电电压必须根据蓄电池温度来设置适当的电压,从表1可见到VRLA蓄电池的充电电压。

      

    注意事项:

    1. 在高温下,充电电压需大于开路电压

    2. 低温下,充电电压必须小于2.35V/Cell,以防止电池产生气体

    3. 电池寿命随温度升高将减少

    4. 电池温度长期维持在40 oC

    表1充电电压及最大充电电流

    应用

    充电电压(V/cell)

    温度(oC)

    设定值

    容许范围

    循环使用

    20oC(68oF)

    2.40~2.50

    0.3C

    浮充使用

    20oC(68oF)

    2.25~2.30

    0.3C

    放电

    蓄电池容量(Ah)乃是以放电电流及放电至终止电压时间之积分表示

    蓄电池容量(Ah)=∫I (t) dt

    就上式而言,放电时间随放电电流大小而变,也就是电池容量随著放电电流而变,

    例如,就20小时及1小时而言∶

    20小时,0.05C(A)×20(h)=1C(Ah)

    1小时,0.6C(A)×1(h)=0.6C(Ah)

    也就是说,1小时之容量仅为20小时之60%,即随著放电电流之上升,则电池容量会降低,所以通常放电之终止电压亦随著放电电流而改变。

    并且电池容量亦因放电时之温度而改变,通常随温度之下降电池容量也随之下降,放电特性如图5、6、7所表示∶

    表2放电电流和放电终止电压

    放电电流(A)

    放电终止电压(V/cell)

    0.2C〉(A)

    1.75

    0.2C≤(A)<0.5C

    1.70

    0.5C≤(A)<1.0C

    1.55

    (A)≥1.0C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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