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技术要求适用于中国联通重庆水土仓储式机房配套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中所采用的防静电活动地板的技术指标,以作为合作方制定技术应答书的2)本技术要求提出为必须满足的最低要求,未引述的国家与行业其他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对合作方仍具有法律效力。合作方提供的产品须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如果合作方的制造标准高于或矛盾于本技术要求要求的,按较高标准执行。此时,合作方应加以注明,并附上引用的标准。
3)本技术要求主要针对合作方各数据机房防静电地板相关部分的设计、安装,这些防静电地板是数据机房关键的物理设施,是机房建设的主要部分,在制定总体技术方案和地板选型时应遵循近期建设规模与远期发展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以满足未来业务机房业务发展需要。
4)防静电地板的设计、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政策及现行相关消防、安全、抗震、环保节能等标准规定。总体要求
5)用于数据机房的防静电地板,其采用的材料和器件,紧固件、密封件,其机械、化学、电气性能以及各种性能的检测方法均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通信行业标准的相关标准。防静电地板设计符合SJ/T10796-2001的要求。
6)环境要求
满足SJ/T10796-2001《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要求。
a)工作环境:5~45℃
b)贮存温度:≥0℃
c)工作相对湿度:8%~80%
d)贮存相对湿度:≤80%
e)贮存防静电地板的仓库地面基础平整,室内应无酸、碱等腐蚀性气体。防静电地板堆放时需要做到码放整齐,板面不应与地面直接接触,堆放处应防雨、防潮、防晒、远离火源。
f)运输:防静电地板及配件应具有良好的包装措施,包装后的货物应能以任何运输形式运往任意远的地点。防静电地板厂家应具有足够的货物运输保障措施,避免运输过程中对货物造成任何损害。运输到施工现场的货物所有性能指标均应满足本招标规范书要求。